近日,安龙县各级各类医院掀起学习《贵州省精神卫生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热潮,参学医务人员纷纷表示,要深入学习、严格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各项规定,强化管理、尊重患者、服务患者,让他们早日康复,回归家庭,回报社会。
《条例》已于2024年7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,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共八章五十一条,分为总则、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、精神障碍的诊断与治疗、精神障碍的康复与照护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与管理、保障措施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,呈现出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、大力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工作、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与管理、强化经费保障措施、加强精神卫生能力建设等六大特色亮点。
该县卫生健康局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全员逐章逐条学习《条例》,深刻领会条例内涵,并就如何遵守执行开展研讨进行发言,更好地推动全县发展精神卫生事业,规范精神卫生服务,促进公民心理健康,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。
11月29日,安龙康宁精神病医院组织56名医务人员召开培训会,对《条例》进行详细解读。该院负责人罗彬彬要求,全院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《条例》规定,把好精神障碍患者接送关、出(入)院关、转诊关、防护关,落实警医联运制度,严守执业操守和职业纪律,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安全高效、系统连续、公平可及的健康服务。12月2日,安龙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在组织培训时,科主任赵廷珍要求,要实行分类救治、分级管理,遵守诊疗规程,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咨询,为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保驾护航,健康成长。
据统计,全县共有800余名医务人员参与《条例》学习,为精神卫生健康服务奠定法治基础。
(本报通讯员 余必用)
编 辑:石 磊
二 审:文 叶
三 审:赵 亮